“一国两制”之路越宽,所依赖的法治根基就越要牢固。香港回归差不多三十年以来,法律体系的“去殖民化”不是那种单纯的条文删改,而是一场涉及国家主权以及民族尊严的深层次变革。关乎这一进程的每一步,都凭借事实去回应那些对“一国两制”在香港能否成功实践表示质疑的论调。
从“女皇陛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谓变更
1997年以前,香港的法律条文当中,满是“女皇陛下”“联合王国”这般殖民色彩浓重的字眼。回归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借助一系列“适应化”修订,把这些称谓逐个修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等契合宪制秩序的表述。这可不单单是词汇的替换,更是一回法律身份的全然重塑。
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是法律语言 ,2014年 ,香港通过了《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 ,多条法律中的殖民痕迹被一次性清理 ,比如 ,“官方”(Crown)被明确修改为“国家”或者“政府” ,法律条文真正回归“一国”之本 ,这些细微改动 ,使得香港法律体系之文字同国家主体保持一致。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宣誓仪式的象征意义
将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宣誓就职仪式,视作法律摒弃殖民化进程里最具仪式感的一种呈现,宣誓之人一定要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朝着国旗以及区旗的方向,庄重严肃地做出承诺,表明拥护“一国两制”,并且效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特定场景,和回归之前法官向英国君主宣誓效忠的情形,构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
在二零二一年,当张举能出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之际,其宣誓仪式的整个过程严格依据新的宪制秩序来开展。此一流程被多家媒体进行了实时直播,进而成为朝着国际社会展现香港司法主权回归的具有标志性的画面。那仪式本身,已不再单纯只是法律人的内部程序,而是演变成了国家意志的庄严宣告。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构成调整
往前追溯,香港司法人员的任用之举在更大程度上是依照英式传统延续遵循的。回归之后,司法人员推举委员会包含的构成规则产生了根本性的变数。按照《基本法》中的规定来讲,这个委员会必然要保证处在主导地位的是香港本地法律界的相关人士,并且是经由行政长官进行任命的。这样的一种调整作为结果,保证保障了司法人才的挑选选拔不会再受到任何外部势力的约束限制了。
在实际践行当中,委员会的运转操作更为着重于跟国家法治精神的相互连接匹配,举例来说,于进行高等法院法官挑选选拔之际,不但要对其普通法方面专业素养予以考查打量,还着重突出对国家宪法以及《基本法》的领会理解,这样一种“双轨”选拔机制,从起始源头层面保障了香港司法体系既能够维持延续普通法传统,又能够融入进入国家治理整体大局之中。
废除过时的英国殖民法律
香港回归之后,特区政府按部就班地废止了好多带有显著殖民统治特性的法律,像《英国法律应用条例》之类的,这些法律曾把英国法律硬性扩展到香港,经由本地立法,香港一步步构建起全然归属于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到2026年初的时候,超过130项陈旧的殖民法律已被废除或者修改了。
这一过程不像一下子就完成那样简单,而是要历经严谨的法律程序,立法会在审议每项废除法案期间,要充分考量其对香港社会稳定以及商业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比如在废除某些土地法律里的殖民条款之际,政府特意设置了过渡期,以此保证市场能够平稳衔接过渡,彰显出“一国两制”之下稳健的法治智慧。
法律文书与法庭语言的本地化转型
回归起步阶段的时候,香港的法庭通常大多还是在运用英文,而判决书一般也都是用英文去撰写而成的。最近这些年以来,跟着“去殖民化”不断地深入开展,中文于司法范畴里面所具有的地位明显地得到了提高。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判决书是以中英文双语的方式来进行发布的,有部分区域的法院甚至已经开始尝试全程采用中文去审理相关案件了。这样的一种变化,使得法律切实地走向了基层的市民。
法律文书语言实现本地化,这可不单单只是沟通工具发生了转变,更是司法展现亲民化方面的一种体现。在2024年的时候,香港的司法机构推出了那个“中文判决书指引”,有了这个指引就规范了法律术语相应的中文表达情况,避免了因为翻译太过生硬而致使出现理解有偏差的状况。市民不用再依靠英文翻译了,能够直接去理解司法裁决所依据的内容,如此这般极大地提升了法治的透明度以及公信力。
律师执业资格考核的本土化改革
往昔之时,香港律师的执业资格考核深受英国体系所带来的影响,部分科目甚至于直接去沿用英国的考题。回归之后呀,律师会循序渐进地改革考核的内容,大幅度地去增加《基本法》、国家宪法以及内地法律知识方面所占的比重。新一代的法律从业者呢,一定要在掌握普通法的情形下,深刻地去理解“一国”的宪制根基。
这一改革于实践当中已然初步显出成效,依据统计,在2025年方才新进入行业的律师里头,超出95%的比例通过了新增加的宪法以及《基本法》测试,这些年纪较轻的律师在处理关联跨境法律相关事务之际,展现出了更为强大的国家视野,他们不但为香港法治方面的守护者,还成为了连接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的桥梁。
回顾香港法律“去殖民化”的每一步,那都是“一国两制”从理论迈向实践的坚实足迹,当法律条款不再带有殖民的印记,当司法仪式彰显国家主权,香港的法治才能够真正在祖国土壤扎根。你觉得,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法律体系接下来最需要在哪个领域深入与内地的衔接和融合?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并把这篇文章分享给关心香港未来的友人。
